公司設置內部稽核之目的,在於檢查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,
適時提供改進建議,以確保該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,並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確實
履行其義務。本公司稽核部門直接隸屬董事會,目前配置有一名稽核人員,且該稽核
主管之任免,必須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為之。


稽核範圍 : 
1. 檢查與評估財務及營運資訊的可靠性與完整性,及用以辨識、衡量、分類及報導此
    等資訊的方法。
2. 檢查現有制度,以確保重大政策、計劃、程序、法令及規章之遵循。
3. 檢查保全資產之方法,驗證資產是否存在。
4. 評估資源之使用是否經濟有效。
5. 檢查營運或專案計劃,以確定其結果是否與既定目標一致。

 

稽核對象:稽核對象包括本公司各單位所負責之全部業務,受查單位人員應予密切配合。
稽核方法:稽核人員親赴受查單位實地稽核,或要求受查單位提出文件、帳冊、憑證等作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為書面資料之稽核。
稽核作業程序:稽核工作包括制定年度稽核計劃、例行性及不定期之九大循環抽核、資訊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之檢查與評估、結果之溝通及事後追蹤。